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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年2月7日

News 分期免息可能要付手續費

蘋果日報廖珮君╱台北報導
過年刷卡購物,分不分期,利息、手續費都有差!王媽媽過年替自己添購一台全方位按摩機,訂價3萬元,選擇12期分期付款,每一期還2500元,但是卻忽略了每月手續費0.65%,1年下來,不知不覺多付了2300多元利息錢。

若只還2%最低應繳金額,更划不來,2.94萬餘元的欠款就得付19.75%的循環利息,1年5000多元利息錢,每月416元的買菜錢都飛了!

整體來看,各銀行分期卡都包裹著「分期免息、零利率」糖衣,但背後卻藏著手續費或帳管費的禍心,換算下來年利率多達7~15%,若每期繳1萬元,每年利息支出從700~1500元不等。

零利率假象將戳破

為戳破這種零利率假象,立法院1月底通過消保法修正案,未來信用卡、現金卡和小額貸款等廣告,必須把所有費用和利率總和,以「年百分率」的方式呈現,讓付款成本一目了然。

換言之,未來凡是消費性貸款廣告,一律都要註明實際資金使用成本轉化成年利率百分比,百貨、購物頻道業者的分期付款業務,也必須依此規定辦理,讓消費者清楚知道自己該付出多少成本。

目前此案已送交銀行公會發函給各銀行,彙整各銀行意見後,最快年後銀行公會授信委員會將召集各主要銀行主管,共同研擬討論「統一計算年利率公式」,讓消費者在刷卡時,清楚知道自己的資金成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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